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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户人家几年拖欠房租 法院强制腾迁两赖租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10:1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克础 通讯员黄顶峰)在南宁市北湖小区里,有30多户人一直在这里租住着南宁市房产局的直管公房,但几年来,他们一直拖欠房租不交,又赖着不走……5月25日上午,根据屋主的申请,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对其中的两个“赖租户”动真格,强制腾迁,将出租屋移交给房东使用。

  几年前,卢某、罗某等30多人,分别向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申请,签订租赁合同

,租下南宁市北湖小区的直管公房居住。但这些人却一直拖欠房租不交。物业管理处最后将他们告上法庭。2005年,西乡塘区法院分别对这些案件作出了生效判决,但租房户仍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分文不交房租。物业管理处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调查还了解到,卢某名义上是他自己租房子,但他却没有住在出租屋里,而是交由他儿子长期使用。为此,法官多次敦促卢某的儿子交房租,但对方就是不交。2005年9月13日,西乡塘区法院发出《公告》,限卢某的儿子在10天内迁出租房,将房子腾空,但卢某的儿子还是不搬走。法院决定先对卢某、罗某两个“赖租户”强制腾迁。法官向记者介绍,在这个一小区里,类似卢某的情况很多,共有30多户。对其他租房户仍不主动交房租、又赖在出租屋不走的,将在下一步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

  当天上午8时许,西乡塘区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出动30多人,到北湖小区这两家“赖租户”处进行强制腾迁。执行人员将出租户的家具等物品一一清点登记后,请来搬家公司将这些物品搬离出租屋。不到两个小时,就全部腾迁完毕,顺利地将出租房交回给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

  编辑:蒙卫芝作者:王克础 黄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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