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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调查组明确目前无此结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10:5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综合三秦都市报、河南商报等媒体消息,央视《新闻联播》和《大家说法》等媒体相继对“潼关工商乱罚款事件”进行了报道,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和交通部专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奔赴陕西对此事件进行督办,“潼关工商乱收费事件”被认定为典型的公路三乱。

  但是,5月25日,陕西省工商局一位负责人却在当地两家媒体上公开宣称工商打假的主体行为没错,并矢口否认潼关工商高速查车罚款是公路“三乱”。

  对此,陕西省纠风办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却明确表示,他们的调查还处于第一轮谈话中,不可能得出结论,此种说法不是调查组观点,也与调查组无关。

  工商局说法不是调查结果

  针对陕西省工商局矢口否认潼关工商高速查车罚款是公路三乱的说法,25日下午3时许,记者专程来到陕西省纠风办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进行核实。

  在潼关县电力宾馆6590房间,记者见到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厅副厅长纪相忠。记者问陕西省工商局在当地两家媒体上公开宣称的死者张建勋与罚款无关、潼关罚款并非三乱等情况,是不是联合调查小组目前的调查结果。

  联合调查小组说,陕西省工商局在媒体上的说法,不是他们的调查结果,他们根本没有接受过记者采访。这种说法只是一厢情愿的说法,他们对此不予理睬,也不会影响他们对“潼关工商乱罚款事件”的调查。

  原办案人员受到威胁

  就在上级调查组进驻潼关县紧密调查个别工商人员违规罚款的过程中,部分曾被处罚过的案件当事人,趁机到潼关县工商局闹事,并严重威胁原办案人员人身安全。5月25日21时54分,渭南市工商局将这个情况及时反映给陕西省工商局。

  5月19日至今,已停职检查的副局长熊榜奇和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先后多次接到匿名恐吓电话,扬言要索取两人全家性命。

  据了解,渭南市工商局将上述情况及时向渭南市政府作了汇报,也通报了潼关县委,并公开告知:凡不服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无理取闹并威胁执法办案人员人身安全的,将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潼关县工商局对有关人员及家属安全已作了相应安排。

  事件不能避重就轻

  四川社科院法学所钟凯针对“潼关工商事件”在《新京报》上以《严格行政控权力戒“潼关事件”》为题发表的评论中说,在我们这样一个成文法的国家,立法规制自然而然地成为首选的控权方法。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配套规定,针对潼关工商局的处罚行为,车主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抗辩的权利:

  首先,法律并没有赋予工商行政机关公路执法权,因此其在公共道路上拦截车辆不符合执法程序;

  其次,执法机关进行处罚时,应当向被罚人出具国家统一财政收据;再次,除了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罚款应当由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而不得由执法人员自行收缴;

  最后,对于数额较大的罚款(对公民个人而言是5000元以上),通常还要经过执法机关内部的审批以及由被处罚人申请的听证程序。

  而河南仟方律师事务所的孟国涛律师也表示,在整个“潼关工商事件”中,工商执法人员违规上路乱罚款才是事件的根源和事实的主体,那种撇开工商人员违法不谈,而大谈特谈此主体之外的话题,如:产品是否假冒等等,纯属避重就轻,企图引开读者关注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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