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调动干部18位人均“上供”2.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12:42 红网-三湘都市报

  曾首创国企“民主议事”制度而成为典型的原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颖,因收受贿赂200余万元、与他人合谋骗取国有资产420多万元,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记者调查发现,这位国企“巨贪”大肆敛财之所以频频得手,就在于充分利用“一支笔”的特权,以对外投资之名掩盖了侵吞真相。

  开辟大西南设立“提款机”

  以张玉颖为首,又陆续带出原总会计师段某、副总经理崔某、销售处长李某等10余人的“抚钢”中层以上干部的职务犯罪窝案,是在2004年露出端倪的。2004年7月以来,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立案查处张玉颖等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办案组历时10个月,历经澳大利亚和国内江苏、四川等7个省20多个市,最终将相关人员绳之以法。

  抚顺方面称,这起国企“窝案”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元,成为抚顺历史上犯罪数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挽回经济损失最多的案件。

  频繁成立公司并频繁改头换面,千方百计使国有企业成为自家“提款机”,这是张玉颖最重要的一个敛财手段。

  企业利润流入个人腰包

  张玉颖曾这样向办案人员讲述:“2001年10月,‘抚特公司’第一台高炉就要正式生产了,投产之后的利润将相当可观,这时我产生了私念,如果盈利了,利润将都给企业。这个项目是我看好的,如果利润我能自己留下,那该多好!”

  就这样,一个国有企业的利润,没有交给国家,没有使广大职工受益,而是一步步流向了个人的腰包。

  尝到甜头的张玉颖没有及时刹车,反而挖空心思敛财。他利用设立分公司之机,任用干部自己一个人说了算,从中收受贿赂。“对外投资”的好处可谓被张玉颖榨干用尽。在法院认定的自1998年至2001年张玉颖的34笔受贿行为中,有18笔发生在对本单位干部的调动上,其中调动多是派往新设立的驻外分公司。

  记者拿着法院的判决书逐一核对发现,这三年多时间,张玉颖共收受下属贿赂款47万余元,平均每名干部向其“上供”2.5万元。比如2000年5月,经张玉颖同意,任命“抚钢”进出口公司副经理刘某为“抚钢”投资成立的美国抚顺斯派克公司副经理并派往美国工作。刘某为表示感谢,于2001年的一天,送给张玉颖6000美元。在任命刘某的前一个月,张玉颖还将“抚钢”原企业策划部部长任命为“抚钢”投资成立的抚顺KOREA(韩国)株式会社经理并派往韩国。这位部长事后送给张玉颖3000美元。

  “没有人监督我”

  张玉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我工作作风横行霸道,独断专行,听不进也看不起反面意见,加上不良欲望和犯罪意识结合在一起,往往造成巨大的工作决策失误,带来严重的损失和后患……我是董事长,无人监督我,因为下面的人都归我管,外部监督也不到位。”

  新华社特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