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豪才指出充分发挥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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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18:43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 5月19日至28日,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率领考察组就“林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江西省进行专题调研,强调发展林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罗豪才深入江西省宜春、赣州、吉安、九江等市山区、丘陵、平原,与县乡村干部深入座谈,走村入户听取农民意见,考察林业生态和产业建设的成功经验,探讨林业在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和潜力。他对江西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予以高度评价。罗豪才说,江西是我国林业大省,是全国集体林权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省。通过大力发展林业,努力推进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江西省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林业产值和林农收入得到较大增长,农村面貌得到了很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罗豪才指出,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对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独特作用。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巨大潜力,关键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发展全局,处理好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关系,推动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的关系,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和效益;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努力提高林业生产力,增强发展动力;处理好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的关系,努力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处理好政府主导与林农主角的关系,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的发展。(完)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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