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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须“疏堵”结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5:0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又到午收季节,尽管各地对禁止秸秆焚烧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但焚烧秸秆的现象仍屡有发生。秸秆焚烧,不仅严重污染了空气,还给民航、铁路、公路等交通造成严重影响。那么,秸秆禁烧,到底难在何处?

  难点之一:秸秆量大收割周期短

  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各种农作物秸秆大约有6.5亿吨之多。过去,秸秆多用作牲畜饲料,或用来烧火做饭,而现在,人们早已用电和煤做饭,秸秆当作柴火的“使命”基本结束。也有农民试过“秸秆还田”,但因麦秸秆蜡质较重,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秸秆还田后若没有降雨,入土后无法腐烂,不但不能成为肥料,反给后续作物生长造成障碍。自己浇水使之腐化因成本高则更不划算,所以农民只好一烧了之。

  难点之二:机械化收割统一监管难

  午季麦收,大多数收割机属流动作业,对机手难以统一管理,如对麦茬留高要求过严会吓跑机手,影响麦收进度。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大多数收割机业主为了省时、省力和减少机器磨损,都将麦茬留得很高,有的甚至只将麦子“斩首”,留下的是无法处理的满地秸秆,客观上加大了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据了解,尽管埋草旋耕还田是一项较为成熟的技术,但购置一套埋草旋耕机械需要5万多元,农民经济能力难以承受。

  难点之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效果差

  虽然目前国内已经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以将多种秸秆加工成饲料和工业原料,但由于成本过高,加上效益不明显,很难在短期内迅速推广。据有关专家介绍,秸秆作为饲料的缺点是消化率低,只有40%左右,致使已开发出来的综合利用技术难以推广应用。

  难点之四:环保执法难以到位

  按照职能分工,秸秆禁烧工作归属环保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露天焚烧秸秆者情节严重的,可处200元以下罚款。但该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国家环保总局等6部委下发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则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只处以20元以下的罚款。秸秆焚烧,牵涉到千家万户,光靠环保一部门单打独斗很难奏效。特别是农民受传统观念和从众心理影响,往往对禁烧持观望、抵触态度。虽然各地年年出台禁烧举措,但因措施不力,乡、村禁烧管理网络不健全,禁烧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

  鉴于此,笔者认为秸秆禁烧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首先,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的自觉性。动员农村广大党员、村干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为保护农村环境尽一份义务。健全禁烧管理网络,做好秸秆禁烧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要将禁烧任务分解到镇、村,责任到人;尽快制定和完善秸秆禁烧的地方性配套法规;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相互协作,联合执法,对秸秆露天焚烧,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在教育的同时,依法处罚。

  其次,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政策,从信贷和财政补贴上鼓励农民积极引进微耕机、粉碎还田机、埋草机、气化炉等机具,减少或杜绝秸秆焚烧;同时,加大秸秆综合科技攻关力度,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使秸秆从单一的现场堵截禁烧,转为“疏堵”结合,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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