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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晨杭甬高速两行人被撞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5:26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5月28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马丽娜) 今天凌晨3时58分,杭甬高速公路杭州方向32公里处(即绍兴市柯桥附近),一辆浙F的小车碰撞一名在超车道上行走的行人,行人当场死亡。

  无独有偶。两小时后,杭甬高速公路杭州方向134公里,一辆车牌号为辽N的大货车碰撞一位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

  记者从处理事故的民警了解到,前面那位行人走在超车道上,加上当时天黑视线差,惨剧很难避免,他被撞倒后还被一辆大货车辗压。后面那位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是住在高速公路旁边的一位老年妇女,当时是到高速公路对面的菜市场去买菜。其实距她横穿高速公路的位置仅三四百米远就有一个通行道,但她就是为了少走这几百米路,竟然冒险横穿,结果酿成惨剧。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高速公路有别于普通公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因为在全封闭、规定最低车速一般在110公里左右的高速公路上,即使车辆出故障停在硬路肩上也相当危险,更别说行人在上面行走了。

  然而事实不容乐观。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拦车的现象仍相当常见,甚至还不时发现有摩托车、自行车不知从哪里上到高速公路。而据统计,宁波高速交警支队昨天就从高速公路驱赶下来10多个行人。这些人不是为图方便就是为了显示自己胆大,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都是暴露出了他们对自己生命的一种不负责任。

  高速交警部门郑重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穿越、拦车、骑车非但相当危险,并且引发交通事故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也只将承担很少的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此外,高速公路两旁的村民还要教育好孩子不要到高速公路上玩耍,不要攀越高速公路防护网及护栏,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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