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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事件直报省教育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6: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黄丹彤)“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即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初次报告;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直接报告广东省教育厅。”昨天,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广东省为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采取的最新措施。

  据了解,在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通知》要求学校应当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当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学校应在一周内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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