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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使用公共厕所不得向公众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7:59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5月28日专电(何强)沈阳市近日施行了《沈阳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这一办法规定,本市公共厕所的使用不得向公众收费。

  《沈阳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是从今年5月份开始施行的。除要求公共厕所的使用不得向公众收费外,还要求本市的车站、机场、商店、宾馆、饭店、医院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内部厕所必须免费开放。同时鼓励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非经营性场所免费对外开放内

部厕所。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这一《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全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应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对规划建设公共厕所的地区、场所、间距、建设标准及维护管理做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公共厕所必须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必须按规定时间开放,不得随意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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