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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管理外来入侵危险物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武汉5月28日电 记者胡新桥 通讯员王斌华 昨日,湖北省鄂州市郊朱家垴村村民田某在村边池塘里抓到一只像乌龟的“怪物”。专家却对此在当地少见的怪龟心存忧虑,呼吁有关方面立法管理。

  记者看到,这是只头像蛇、背壳边长有12个锯齿状的彩色龟,它爬行时昂头张嘴、速度很快,重约500克。鄂州市水产局高级工程师徐兴川鉴定,这个“怪物”原产于巴西,俗

称“巴西龟”或“巴西彩龟”。该龟红耳,因其头部两边,有两条较宽的红色条纹而得名。

  徐兴川介绍,该龟的生物学特点有五个方面:一是生长速度快;二是繁殖能力强;三是存活率高;四是对饲料的占有力强;五是对生存空间的占据能力高。目前,我国各地都将其作为宠物进行饲养。

  但是专家提醒:该龟不能作为野外放生的品种。现在有不少宗教信徒将其买来用于野外放生,这是一件大错特错的事。因为巴西龟一旦到野外将大量掠夺其它物种的生存资源,并使其它物种的生存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和破坏。目前,巴西龟已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列为世界最危险的入侵物种之一。

  为此,作为享受国家级政府津贴的专家徐兴川建议有关方面,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巴西龟是最危险的入侵物种之一;二是海关等进出口管理部门加强管理禁止输入;三是现有作为宠物饲养的巴西龟,最好将其杀灭,以保护我们的生态家园。

  徐兴川还特别呼吁有关部门尽快立法,对入侵的危险物种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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