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晋齐想当官看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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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8:34 法制日报 |
在山东荣成市借读的高中生晋齐,给中央写了一封信,反映外来工子女上学中遭遇的不公平。当信从中南海批转回来,本以为把心里话说出来挺舒服的他,却给家里惹下了大麻烦,以前是1万元的借读费一下变成1.6万元,自己在学校处处受冷遇。而当记者问到经历这一系列遭遇之后的晋齐将来的打算时,晋齐决然地表示:要当官!将来当大官管住这些人(他认为给他不公平待遇的人),抓他们。(《中国青年报》5月23日) 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几乎成了社会上一种最时尚的标语和口头禅的今天,在国家多年来一直努力推行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写进宪法已近十年的今天,在广大法律人为逐渐实现法治“理想国”而欣喜不已、对法律的讨论甚至到了为细枝末节而争论不休的今天,晋齐———一个正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高中生,却没有选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为什么选择了忍让与蜇伏?尽管晋齐的态度并不能代表大多数孩子们的想法,尽管晋齐当时难免有某些情绪化的因素,但是,晋齐在关键时刻所表现出的对法律的不信任和对非法制性因素的期望与依重,却不能不引起所有人特别是法律人深刻地反思:法制建设的下一步到底应该怎么走?全社会法律意识如何进一步得到提升? 是继续搞灌输式的强化吗? 这一模式虽然成就了依法治国的强大声势,但我们也应看到:它毕竟是一种应急性的策略,并不能长久地支撑法制化轨道的不断延伸,而更多地表现出“急功近利”的迹象。它的根本缺陷在于没有认识到社会意识是需要时间与经验不断积累才逐渐形成的。社会意识的形成是一种周期性很长,渗透性很强,自我设计性很强的过程,不能指望依靠外力的强加就一蹴而就。灌输式的强化只能在短期造成一种印象,却不容易将印象变就意识。 是继续盲目追求法律的“大而全”吗? 法治社会需要法律的完善,但是法律的完善并不代表法制社会的实现,这两个是截然不同的概念,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境界。健全的法制社会需要的是已有的法律得到了社会的普遍承认和一体遵循,关键是要看法律能不能成为人们行动的尺子和评判的量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法律规范再完备,也不过是白纸一张。 真正的法治社会,是一种建立在全社会普遍具有良好法治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它才是法制社会最牢固的基础,也是法治社会最终得以实现的最有力的法宝。但是,良好的法治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几十年,甚至更长。我们已经过了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今年开始实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这是一个伟大但却需要耐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做出扎扎实实的努力。这其中,领导干部能否带头遵纪守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能否公平、公正地执行法律,能否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律权威和政府良好形象,对于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不公正的判决,一个有失公平的规范,都会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在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迈进的道路上,我们取得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但是,这却不是我们骄傲自满的理由。晋齐在遭受现实挫折之后的回答,好像一个“童言无忌”,却也不无适时地给所有的法律人提了个醒:如何才能真正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比起口号式的宣传,也许强调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公正、公平执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对于提升全社会包括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有着更强的说服力。 作者单位: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