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为什么缺乏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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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0: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5月28日《半岛都市报》报道,上班时间不准打招呼,不准说话,一经发现就罚款20元。按照这条规定,山东青岛李村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纷纷遭罚。 请不要因为此类事件的司空见惯而对其无动于衷,我们应该想一想,在很多小单位,员工下班要搜身、员工上厕所得按指定时间才能去……多如牛毛的此类制度,为什么会出现?表面上看,是因为单位的管理者只求单位利益而不顾个人权益,但从深层次来讲,制定 规则的随意性,即“规则缺乏规则”,才是根源。我们再看得深一点,“依法治国”在局部地区也有类似的尴尬,因为法令一样可能沦为恶法。笔者试举几例——5月23日《人民日报》载,在兰州买了私车,必须挂靠在单位或所在区的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服务中心,并需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然后才能上牌,当地车管所说是为了防止驾驶员交通肇事后逃避赔偿责任;4月20日《北京青年报》载,云南施甸县一镇政府民政办公室规定:新人办理完婚姻登记手续后,还要签订《婚礼交通安全保证书》,才领取到了结婚证。 以上地方政府部门推出的各种举措,在看似“做好事”的背后,无一例外都是为了自己的目标,给他人的行为套上枷锁。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一实施必然侵权。这样的“依法治国”显然不是真正的依法治国。 要想“制度管人”走入良性轨道,就需要先把制度管好。如果制度可以随便出台,制度就成了想圆就圆、想扁就扁的东西。这样的话,谁是制度的推出者,恐怕都难保胡来。□李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