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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播音员“半裸死”不能再让人遐想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0: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一度沸沸扬扬的“女播音员裸死副市长床上”一案,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现已有了结果。法院近日驳回死者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3元由原告负担。被告刘波被判无罪。(详见今日本报A12版)

  裸死的新闻看多了,有女教师裸死,也有女博士裸死,但最令人遐想的莫过于女播音员的“裸死”。“邹城市电视台播音员马啸意外死于邹城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波的

床上,死时仅着胸罩与内裤。”若说“贪官的情妇就是一封举报信”,那么,女播音员“裸死”在副市长的床上,是不是一封举报信呢?何况,女播音员在死前,曾经“情绪激动,血压骤升”。

  至于刘波被判无罪,这在意料之中,刘波肯定不是杀人凶手,即使杀人,也不会笨到在自己家下手,下完手还亲自打120。可我要问的一句是:如果马啸裸死与原副市长刘波之间真的没有任何瓜葛,抑或真如刘波所言,他们二者是纯粹的朋友关系,那么,当地纪委给予刘波“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这个处分岂不是太冤枉副市长了吗?

  女主播是有夫之妇,原副市长刘波也是有妇之夫,二者独处一室,能有什么工作可谈?记得此事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曾说“整个事件纯属刘波个人行为”。这话听来有些不负责任,刘波是政府高官,他的行为关系到政府形象,怎可能“纯属个人行为”。可如果不是个人行为,有关部门对此就应有个说法,女播音员与刘波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否还存在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我想,对此,公众也有知情权。再令人遐想下去,恐怕损失的不只是政府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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