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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非法行医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1:3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25日下午,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36岁的农村妇女胡会妙拄着双 ,拖着被有关单位鉴定为六级伤残的病腿,到宁海县人民法院参加她起诉医生童飞一案的庭审。她认为,5年前,童飞在给自己治病时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属于非法行医,从而导致她的病情被延误。

  据胡会妙介绍,2001年11月21日上午,她乘坐三轮摩托车时因震动造成右腿下三分

之一段胫腓骨闭合性粉碎性骨折,当即被家人送往宁海县童飞(氏)骨伤科诊所,由法人代表兼医生童飞进行治疗。成立于1993年的该诊所,当时在宁海知名度挺大。

  治疗了20天后,因创口感染而病情恶化,胡会妙被送往宁波李惠利医院治疗。在李惠利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医生给她的伤腿上了外固定支架,建议她回家休养。2004年4月,她在李惠利医院取掉了外固定支架,发现腿并没有好。几个月后拍片显示,她的骨折处完全断裂,她和丈夫这才着急起来,认为是童飞在给她诊治时延误了时机。经找童飞理论,后由童飞的哥哥陪同她到上海一家医院进行诊治,但诊治后她骨折部位依旧未能生长闭合,后经宁波诚和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六级伤残。胡会妙的伤腿至今无法走路,行走全靠双拐。

  在最近两年的治疗过程中,胡会妙偶尔从他人口中得知,童飞在给她治疗时,并没有执业医生资格证。于是,前不久,胡会妙到宁海人民法院起诉童飞,认为童飞在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导致她在治疗中感染,病情恶化,给她及家庭带来巨大伤害和痛苦,要求童飞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206337.09元。

  记者旁听了25日下午的庭审,童飞没有出庭,记者没有采访到他本人。双方律师在法庭上争论的焦点是童飞在2001年年末给胡会妙治疗的20天时间里,属不属于非法行医,他开办的诊所当时是不是非法诊所。

  法庭上,童飞的律师没有向法官提供童飞的执业医师许可证,但他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虽于1999年5月1日实施,但像宁海这样的小县城实施相对滞后,有个过渡期,而童飞在给胡会妙治病的2001年底正好在过渡期内,因此童飞当时不属于非法行医。法庭上,童飞的律师还拿出了宁海县童飞(氏)骨伤科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来证明诊所的合法性。

  而胡会妙的律师辩称这个许可证因在2001年7月31日后没有参加卫生部门的年检,就表明诊所在此后是非法医疗机构,诊所在童飞给胡会妙治疗的2001年底自然也属于非法医疗机构。胡会妙的律师还陈述说,即便是2001年底胡会妙治病时诊所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童飞没有执业医生资格证,童飞也属于非法行医。一时间,双方争论不下,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改日续审。

  因为四五年前,童飞(氏)骨伤科诊所在宁海名气不小,就诊的骨伤患者很多。当天下午,一些曾经在童飞(氏)骨伤科诊所就诊的患者也旁听了庭审。

  (记者杨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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