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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的士打表,照样能讲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1:35 南方报业网

  街谈

  因为天天上夜班,的哥王师傅每晚都准时在老地方等我,也不用打表,每次都按老规矩付钱。不过,我和王师傅的和谐旅途眼看就要到头了。据《羊城晚报》昨日报道,正在征求意见的《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中有这么一条,“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乘客可拒付车费”。这就是说,我随时有权拒付王师傅的车资。尚方宝剑在手,不知道王师

傅作何感想,反正有些司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后不太敢接受讲价了。

  打的讲价是经常的事,也是你情我愿的事,为什么出租车管理部门要出台规定变相禁止呢?我想,这可能是管理部门出于一片好心,生怕乘客讲价吃了的哥的亏——某些司机可能是狡猾狡猾的,你和他讲价,他可能会蒙你,把价讲到天上去。但我觉得管理部门有些多虑了。拿我自己来说,我只在大体知道路程远近的情况下才会讲价,不清楚路程时肯定会要求打表。我想,这样的自我保护大体上是人人都会的。如果连这个都不会,恐怕他也不会运用“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乘客可拒付车费”的权利。

  管理部门是经常这样多虑和操心的,比如有意见认为,只有让公司管着出租车司机们,他们才能老老实实不拒载、不甩客、不绕路。个人认为,这可能是管理部门让少数公司长期垄断出租车市场的理由。只是我有点不明白,当年的骆驼祥子都可以攒钱买自己的黄包车,自己给自己当老板,那么今天又为何要规定的哥们只能终身给别人打工呢?我想,只要让的哥们考核上岗、交纳押金,管理部门再严格执行投诉处罚机制,恐怕没哪个司机会傻到为了蝇头小利砸自己的饭碗。

  啰嗦了一大堆,差点把王师傅忘了。在这里就给王师傅们支两招:条例现在只是草案,尚处在征求意见的阶段,的哥们可以多提反对意见,管理部门从谏如流,应该不会坐视不理的;万一意见不被采纳,的哥还可以灵活应对新条例,比如用“先打表再按八折收费”来代替讲价。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只要乘客司机你情我愿,办法总是有的。

  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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