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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古民居特有风貌是衡量城市建设成功的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1:41 新华网

  

保持古民居特有风貌是衡量城市建设成功的标志

  苏州水巷,其实比高楼大厦要吸引人,已成为苏州一张城市“名片”。 嵇元/摄

  北京的四合院、苏州的江南园林、云南的傣家竹楼、上海的弄堂等,这些古代传统建筑作为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当前城市化建设浪潮中如何得到有力保护?5月27日,中国

古民居保护和利用论坛在苏州举行,苏州古城保护经验受到重视。

  防止从“千城一面”走向“千村一面”

  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历史名城专家委员会委员谢辰生认为,以往国内的城市化建设有着各种失误,比如严重破坏文物,使得现在称得上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没有几座,各个城市看起来 “千城一面”。如今各地正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被推广到农村,更要吸取这方面的教训,“千城一面是很糟糕的,如果农村再出现千村一面就更糟糕了”。事实上,许多地方拆村、并村的力度很大,大批传统村落消失了,而许多新造的农民新村片面追求花园格调和洋气。

  谢辰生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高度重视。国务院有关文件指出,“要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文化遗产作为城市化战略的重要部分”,这就是说,加大古建筑、古民居保护,已经成为今天推进城市化战略时必须倍加重视的因素。

  保护古建筑是城市化成功的重要标尺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副会长李先逵认为,现在衡量城市现代化建设成功的标准有两个,一个是现代新建筑建设比例,二是对文化遗产、古建筑、古民居保护的水平如何,两个标准要同时强调。但保护文化遗产要做到遵循一些原则,可以原汁原味保留,也不妨对文保建筑做一点改变,但归根结底要真实反映出当时历史情况。一些城市对待古建筑,觉得选个别好的、有代表性的加以保护就可以了,其他妨碍城市建设的统统拆掉,这种做法破坏了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并不可取。与之类似的错误做法是,不注重历史黏附性,像上世纪60年代拆50年代的,80年代拆70年代的,失去了建筑文脉上的时代特征。

  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罗哲文表示,历史名城是中华民族真正的历史根基。要想保护一个地区得多方面入手,不仅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城市格局也要保护。就像苏州为保护古城区,开发了园区和新区,分区、分片保护。对古城、古民居保护特别重视,有很多经验值得学习。另外,要制定保护规划政策,将其纳入城市建设的文件中,有了法规的保证,会发展得更好。还有,要让所有居民一起参与古城、古民居的保护。

  旧城改造不能急于求成

  北京市建筑规划设计院专家顾问董光器的看法比较深刻,他认为,保护历史文化古城以及如何同步实施城市现代化,其实不是规划技术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

  他说,要认识到一个旧城的更新改造,是一个长期过程。因为几百年形成的城市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和社会结构,城市居民已经习惯自己的老房子。虽然城市要更新,可是更新过程中如果急于改变现状就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比如让一个低收入家庭搬离老房子后,他们很难承担物管、暖气费等现代设施的费用,所以不是简单改善住房条件就可以的。改造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不能急功近利来完成。对于古民居,政府可以考虑出售,让买家来维修,现在需要建立这个转让的平台,提出比较合适的规范,政府在财政上、市政建设上要给予支持。

  古民居保护关乎城市综合竞争力

  苏州古城保护工作抓得早,多个街区还较好地保留着小桥流水人家的水城“原生态”。参加论坛的专家学者在苏州古城进行了参观考察,给予较高评价。

  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王荣在论坛上介绍说,把苏州古城保护好、利用好,使苏州传统历史文脉生生不息,发扬光大,传之后世,这是苏州保持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所在。王荣表示,苏州将在古建筑、古民居保护方面,进一步研究探索,既要保护江南水乡风貌,又要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在保护中扩大利用,以利用推动保护,使保护和利用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从他的话中透露出,随着经济的发展,苏州对千年古城这一独一无二的稀缺资源的保护,将会越来越重视,不仅古典园林、寺庙、大型古宅、古桥、古塔等古建筑要予以保护,而且没有列入文物保护范畴的古民居和街巷风貌等,也将予以保护。(新华日报 记者 李仲勋 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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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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