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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交通违章,谁之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2:00 光明网
倪洋军

  5月24日下午,上海市发生一起奥迪轿车连撞4名交警和多位行人事件,伤者没有生命危险。肇事车辆随后碰撞多辆其他汽车,并导致自身失火。目前,警方正对肇事司机进行调查。(新华社2006年5月25日)

  每每走在大街上,看着从自己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看着匆匆行走不顾“红灯”的行人,我的心就会为之担心: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每次见到血迹斑斑的交通事故现场

,听着那躺在地上那人的痛苦呻吟声,我的心就会为之颤抖: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据资料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7起,造成251人死亡、243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21.4%。所以,交通安全已经到了非引起高度重视不可的地步了。4月中旬,上海市启动了“强化交通整治、践行交通文明”的行动,1900多万上海人正在重新学习做一件事:如何正确过马路。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交通违章现象如此普遍呢?据笔者之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到位”。

  ●交通管理不到位。目前交通管理主要依靠的警力还是交管部门或公安部门的警察,但是管理存在着严重的不到位。一是懒于管。很多交警站在街上只是做个样子,发现行人和车辆出现闯“红灯”或走“反道”等违章行为是睁一只眼、闭一只,有的只是象征性地吹吹哨子、打打手势,有的干脆就躲在一边看“热闹”。二是疏于管。绝大部门要道口还是能看到警察执勤的,但在一些不太重要的路段就看不到警察执勤了,这就无形中埋下了安全隐患。三是不会管。目前上街或上路执勤的警力,有不少是协管人员,他们一般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有的自己对交通法规还没有很好掌握,又怎么去管理别人呢?还有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不太高,有些交警存在不会管、管不好的情况。四是不作为。这种情况最讨厌,看着交通混乱而拿不出具体的措施,听之任之。这种不作为的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要还不如不要。

  ●公民素质不到位。一是行人不会走路。中国人并不是生来就是低素质,就是“习惯”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正因为习惯了,所以很多人明知道闯“红灯”、走“反道”等是违规行为,还是照走不误。二是驾驶人不会开车。这一方面归咎于培训、考试不严格。一些驾校不严格执行驾驶人教学培训大纲,压缩学员应知应会的培训科目,培训质量没有保证。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的驾驶员考试机制还不完善,考试监管不严格、不到位,个别地方考试不严格,甚至不考试就发证、买卖驾驶证,造成严重隐患。另一方面归咎于驾驶人故意而为之。很多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认为闯“红灯”等是件小事,即使被抓到了,找找关系也能够加以摆平。殊不知,出了事故就是谁也脱不了干系的。

  ●交通宣传不到位。一是交通安全宣传不够深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无论是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差距。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由此造成大量交通事故。二是政府配合不够积极。很多地方政府总认为政府工作的中心是经济建设,是招商引资,于是大搞全民招商,这就无形中消弱了交通宣传的力度。

  ●学校教育不到位。一是没时间教。目前中国的学校教育虽然提的是素质教育,但是学校真正抓的还是“分数”教育、“应试”教育,根本无暇顾及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虽然大小学校每学期也能搞一些类似“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但也只是过过场子的比较多。二是不会教。很多老师由于主要精力还是放在了应试教育上,没时间学习交通法规方面的知识,所以不能很好地讲解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即使教,也只是照本宣科式地讲一讲,再要求学生唱仰天歌式地背一背。这种教条式的教和学,是收不到实际效果的,也难怪违反交通规则最多的就是大、中、小学生。

  ●道路标示不到位。一是低等级道路基数较大,危险路段治理还没有完全到位。由于多种因素制约,我国低等级公路所占比重仍然较大,还有不少危险路段没有得到整治。个别地方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缺乏足够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二是红绿灯设置不合理。有专家称,行人等红灯忍耐极限60秒,如果行人等时间太长,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去闯。所以,“红绿灯间隔时间设计不合理是造成行人乱穿马路的问题很难解决的原因之一。”这是由中国目前特有的机非混行道路交通条件和车况路况决定的,这一现状使得很多红绿灯的信号周期较国外长,这也是人行信号灯的红灯等候时间相对较长的最大原因。三是道路交叉口信号灯控制不规范。因为道路交叉口的建设问题属于建设部门管理,信号控制又是交警部门的负责范围,这就使道路交叉口信号灯控制也陷入了尴尬境地。

  ●交通处罚不到位。其实,真正能够遏制交通违章的还是交通处罚。但是现在却存在以下一些怪现象。一是故意放。有很多要求限速或限载的路段,在入口处交警往往故意放行,然后再去逮,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罚款。因为我们知道,上路交警的工资是靠罚款的返还部分发的。二是人情使然。很多被抓到的交通违章或肇事者,总能找到方方面面的关系,要不向执法者塞点钱,要不能够以权压人,反正基本都能逃脱或减轻处罚。三是不处罚。交警部门基本是定期上路,定期检查,平时大部分时间是在“家”睡大觉。正因为有了管理上的漏洞,才使得很多交通违章逃过了处罚。

  据了解,在国外,交通秩序一般都是比较好的。为什么有着千年文明的礼仪之邦,这么一点“小小”的交通规则都执行得如此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方方面面共同造成的。中国有句俗话叫“法不责众”,看来这句话要改一改了。否则,中国的交通状况可能还是难以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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