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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贪官贪污千万“不觉犯罪”很搞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2:00 光明网
陆志坚

  昨日上午9时,湘西自治州成立50年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认定,吉首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祥云贪污1495万余元。庭审中,当公诉人问其“怎样看待自己的涉嫌犯罪”时,杨祥云表示:“不觉得自己犯罪!”(5月24日红网)

  记得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毕玉玺利用

职务之便谋利6000万元人民币,在受审中语出惊人,说自己只收了一些“茶水费”(2004年8月17日《华夏时报》)。令人咋舌的6000万元,在贪官的眼里竟只是微不足道的“茶水钱”,几万、几十万的“进账”,顶多算是大海里的一滴水,根本算不上受贿,足见贪官的利欲熏心、麻木不仁。

  如今,面对一千多万元的不义之财,杨祥云同样语惊四座“我不觉犯罪”。换言之,在杨祥云看来,区区千多万算得了什么?堂堂的国土局长手握全市国土资源开发大权,大笔一挥财源滚滚,岂在乎这点钱?显见,当贪官权力寻租到“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发麻”的地步,其残存的良知已丧失殆尽,无异于见钱眼开的行尸走肉了。

  那么,杨祥云真的“不觉犯罪”吗?非也。这只不过是其执迷不悟、推脱罪责的诡辩而已。不妨看看其在庭审中的表现:神色黯淡地坐在被告席上,尽管两眼低垂,但从其眉宇间仍可看出其内心惶惶不安;起诉书被他翻来复去地翻看,有些地方已开始破烂;整个庭审过程,他穿着白色袜子的双脚始终保持后跟离地、脚尖点地的姿势,脚上那双白色塑料拖鞋,时不时被他颤抖的双脚弄得左右摇晃……

  既然“不觉犯罪”,缘何如此惶惶不安?不外乎其早知罪孽深重、难脱法网。正如《红楼梦》中所说:“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在白花花的银子面前,贪官有的是“两眼发光”、“痴呆了一般”,怎还知道德良知、党纪法规?“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他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就敢冒着绞首的危险”。大凡贪官都是如此。

  其实,“不觉犯罪”只是腐败官员“我是法盲”、“这是人情往来”、“人要讲诚信”、“隔壁扔砖头”等“经典名言”的翻版而已,给人茶余饭后增添了一种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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