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贪官口是心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3:59 国际在线

  网友:潘崇军

  原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省机电办主任李友灿——你让我弄两提包白纸我不知道咋弄,让我弄两提包钱那可容易。

  李友灿从2001年8月到2003年4月,通过为他人提供汽车进口配额,先后受贿高达47

00余万元。其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平均月受贿170多万元,日均受贿超过5万元。当记者问李友灿:“究竟什么原因让你这么贪婪地占有这些钱呢?”他的回答让人吃惊:“就是挣了钱以后做些大事。如果我身体好一点儿,官场上再顺利一点儿,可能这个诱惑我会挡住。因为啥呀,因为我会觉得我有奋斗目标。虽然人家看我挺顺,我自己觉得我身体也不好,我在这方面也没有大的追求了。”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成克杰在电视台节目里面对全国亿万观众——想到广西还有700万人没有脱贫,我这个当主席的是觉也睡不好呀!

  忧国忧民的情怀,朴实无华的语言,是多么的动人心魄,感人肺腑,以至催人泪下!只是后来,这个“神州第一大贪”的罪行暴露了出来后,人们才知道,他之所以睡不好觉,是想他的情妇,想那4000多万元的不义之财,想如何把钱捞足了和情妇一起逃到国外过“仙人般的日子”。

  原广东省汕头市副市长马红妹答反贪局检察官的问——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穿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

  马红妹平时生活毫不检点,开始只是报销自家买水果、面包、鸡蛋、油、米之类的生活费用开支的发票,渐渐胃口越来越大,以致发展到将几万、几十万的公款占为已有。其荒谬的“人民公仆吃人民”的 “公仆论”,也“报销”了自己的前程。

  原兰州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斌昌(正厅级)在一次会上——现在是兰钢的困难时期,组织上让我来是和大家同甘共苦的,不是来享受的。为此我约法三章:第一,不用兰钢的钱买小汽车;第二,不用兰钢的钱为自己买房子;第三,不乱花兰钢的一分钱!

  张斌昌不仅“说”得好,“做”得也好,他上班骑自行车,吃饭进职工食堂。可就这么位在人们眼是的“廉洁”领导,贪污120万元,受贿90多万元,另有108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当他贪污受贿几百万元的尾巴被揪出来之后,《南方周末》报道时用《一条深藏不露的蛀虫》作为标题。

  原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喂,保安吗?把这个行贿的人给我赶出去!

  刘厅长当场赶走重金行贿者,在交通厅一直被传为美谈。但当检察机关搜查刘家住宅时,人们才都傻了眼。这座豪宅里不仅停放有一辆价值140万元的私家“奔驰”轿车,而且资产总额已超过1300万元。

  原安徽省阜阳市市长肖作新——反腐倡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坚决惩治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贪污贿赂、弄权渎职、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

  这是肖作新当选阜阳市市长后答记者问时的慷慨陈辞。可就在当天晚上,他却“笑纳”了祝贺他“荣升”的40多个、近100万元的“红包”。肖作新在1997年至1999年担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的17个月内,夫唱妇和,单独或与其妻共同受贿,使其家拥有1223万余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

  原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好人坏人看面相也能看出来,你们看我的面相,像个坏人么?

  孟庆平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4万元、港币10万元,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10年的有期徒刑。

  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我当上副省长以后,天马行空来去自由。

  胡长清在担任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和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87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44.25万元,此外还有161.77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处死刑。胡长清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在他担任副省长期间,月收贿33万元,日进万金。

  原河南省荥阳市财政局长薛五辰——实话实说,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人民的事。

  1998年4月,河南省荥阳市检察院爆出一个惊天大案:这个市财政局长薛五辰贪污、受贿达千万元以上,这个数字约相当于当时荥阳市一年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薛五辰家有住房9套,面积1300平方米,另有存折200多个,存款共计800多万元。贪官振振有词大谈没做对不起人民的事,可笑至极!

  原福建省上杭县女副县长罗凤群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时说——我若贪污一分钱,就将我开除党籍;我若受贿一分钱,就将我枪毙。并可一直枪毙到我的孙子。

  罗凤群利用职权共27次向11个当事人收受和索取贿赂,她利用分管国家重点工程棉花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的权力,受贿17.43万元、美元2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原江苏省邳州市委书记邢党婴——请大家放心,我是经得起调查的。我从来不收别人的钱,并已上交了9万多元。我想,最后他们肯定会查出个廉洁奉公的干部来。

  1998年3月27日调查结果出来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邢党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邳州市市长、市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借提拔调整干部和为他人安排工作等机会,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取他人贿赂达31.2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受贿罪判处邢党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邢党婴个人财产10万元人民币,追缴人民币27.14元,美金2500元,港币3560元——好一个廉洁奉公的干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