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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快递的“赔偿行规”合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5:07 新民晚报

  洗衣店弄丢顾客衣服,快递公司送丢或弄坏货物,究竟该怎么赔?洗衣店称最高按洗涤费的20倍赔偿;快递公司说,按快递费的3倍赔偿,最高不超过200元。本报962288热线接到不少读者投诉,对这样的赔偿标准十分不满。

  800元领带赔80元

  4月间,罗女士将丈夫的两套西装和一条领带。送到灵山路一家洗衣店干洗。3天后洗衣店将洗好的衣服送到罗女士家时,漏了那条价值800元的领带。店员称回去拿了再送来。谁知此后洗衣店打电话告知,领带发错了,拿走领带的人不是会员,已无法寻找。罗女士无奈,只好提出赔偿。店员说,按上海市洗染行业协会标准,以洗涤费的20倍赔偿。罗女士是该店会员,洗一条领带的价格不过4元,“800元的领带只赔80元,太离谱了。”

  店员说墙上贴有告示,昂贵物品可以保价清洗,这样洗衣店一定会妥善保管。罗女士说:“保价金额是衣服价的5%,6000元衣服的保价洗就是300元。保管好顾客送洗的衣服本来就是洗衣店的义务,难道不保价就可以弄丢?”

  损坏显示屏不赔偿

  4月12日,沈先生请上海奇速快递服务公司送两只箱子到安徽,其中一只放了一台电脑显示器。沈先生用棉花塞实箱子,叮嘱快递公司小心轻放。货物先是被送错了地方,几经周折5月10日才到达目的地。安徽客户收到后发现,箱子损坏严重,显示屏也坏了。沈先生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延误费和显示器,遭到拒绝。交涉多次后,他只求退还快递费,对方仍不同意。至今他没有得到快递公司一分钱赔款,不得不自己掏钱重新买台显示器,另寻快递公司送给客户。“类似事情我已遇到两次,难道这个行业就没有人监管吗?”沈先生气愤不已。

  行业规定不太合理

  记者联系到上海市洗染行业协会,一位陈先生表示:“洗衣业收的是服务费,不是物品费,当然只能按服务费赔偿。”

  奇速快递服务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货物丢失按运费的3倍赔偿,最高金额为100元(但沈先生的快递单上印着最高金额不超过200元)。快递的货物事先要求客户自行包装好,所以损坏不予赔偿;而延误时间可能是航班延误等原因造成,快递公司同样不赔偿。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认为,上海市洗染行业协会的说法不太合理,快递公司的规定同样只是行业规定,也不甚合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遇到这种情况应赔偿“消费者实际损失”,但因法律没有进一步的细化规定,造成消费者索赔困难。

  类似情况该如何赔偿?请读者来信来电谈谈看法。来电请拨本报热线962288,来信可寄威海路755号新民晚报读者联络部,也可传真52921105或发邮件jiangyan@wxjt.com.cn见习记者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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