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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维修贵得吓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5:07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家用电器“三包”之外要维修,巨额收费令人愁。上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从“12315”热线共受理投诉1230件,其中,消费者对高端家用电子产品的高额维修费用时有怨言。

  如今,家用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有些家用电子产品一旦超过保修期限,维修费用也“水涨船高”,让消费者烦恼不已。如蒋先生反映,去年8月下旬,他购买了一台液

晶显示器;今年3月,显示器上突然出现了大块黑斑,无法正常使用。蒋先生立即报修,厂家特约维修商派人上门取走了显示器。一个月以后,维修部通知蒋先生,他的显示器是由于“外力挤压而造成的屏内破”,是人为损坏,不属保修范围;如要修理,修理费可能超过现在这台机器的售价。对此,蒋先生表示不能理解。

  现在,家用电器零配件生产高度分散化,零配件的人力成本、保存成本因此会很高,而企业往往把这些成本打在消费者身上。对此,市消保委认为:经营者在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过程中,要承担应尽的义务,不应把成本全部转嫁消费者;同时,明确告知消费者有关售后服务包括维修存在的实际成本,让消费者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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