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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旅游景点“地头蛇”强迫服务受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6:36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5月29日电(记者朱薇)在重庆旅游胜地大足,一个名为宝顶餐饮协会的组织近年来使用威胁手段,强迫大足县游客服务中心接受其介绍游客的服务,并从中获利。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其头目陆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明,2002年至2005年2月,大足县宝顶镇香山社区居民陆某某牵头,在石刻景区

经营的26家餐馆自发成立了宝顶餐饮协会,陆某某任会长,该餐饮协会以介绍游客为手段向旅行社强行收取介绍费,并要求参观后导游必须将游客带回餐饮协会介绍人的餐馆吃饭消费。

  2005年2月,旅游协会成立游客服务中心后,不再向餐饮协会支付介绍费,陆某某便指使餐饮协会的人员到停车场公开向游客说旅行社的导游是假的、要吃回扣等,以诋毁游客服务中心旅行社的声誉,见游客往服务中心去咨询请导游时,就采取围堵游客服务中心的办法,阻止游客进入服务中心,干扰游客服务中心旅行社的经营。2005年4月,游客服务中心的经营受到餐协人员的严重干扰和威胁,被迫与陆某某达成协议,由餐饮协会人员为游客服务中心的各旅行社介绍游客,游客服务中心必须向餐饮协会支付介绍费。

  大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某受利益驱使,指使宝顶餐饮协会成员使用威胁手段,强迫大足县游客服务中心接受其介绍游客的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强迫交易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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