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提高农村消费者生活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6:55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聊城讯(记者李绍静通讯员周海亮)5月23至24日,全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会议在聊城召开,来自全省十七市消协的秘书长参加了会议。大会认真总结了我省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验和做法,并就如何发挥消协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了专题研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方向。省消费者协会会长、省工商局副局长蔡福安,聊城市副市长徐淑满,聊城市工商局局长陈学隆等出席了会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消费者协会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和谐交易的市场秩序、科学文明的消费方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70%的消费者在农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高度关心和重视农村消费者。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提高农村消费者生活质量,有利于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与会各市消协秘书长一致认为,本报与省消协联合开展的面向“三农”消费维权活动,是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发挥消协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行动。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必须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必须紧密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必须紧紧依靠和发动广大农村消费者;必须善于抓住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开展工作;必须严格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级消协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农村维权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要创新机制,促进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范、科学、协调运作;要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要拓宽消费维权领域,全面促进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据省消费者协会会长蔡福安介绍,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消协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宣传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使“面向三农消费维权”活动深入人心,从而赢得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二是大力加强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建设,使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成为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的前沿阵地。三是积极组织和参与有关部门对农用生产资料及农村消费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四是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下乡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做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队和“播种机”。五是召开各种形式的“面向三农消费维权”座谈会,了解农村消费者的意愿和要求,及时改进工作,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有的放矢地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六是认真做好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工作,帮助农村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七是切实做好对农村消费者的消费教育和指导,帮助农村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的理念和风尚,摒弃落后、愚昧、庸俗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努力提高消费效益和生活质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