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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女播音员裸死副市长床上悖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7:18 国际在线

  作者:谢茂明

  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山东邹城市“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现已有了结果。法院认定其死与副市长刘波无因果关系,驳回死者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

  这则新闻一经网络转载,半天时间跟帖数千。所有发言中,多是对法院的判决表示质疑、愤怒和忧虑。那么,法院是否真的在“官官相护”而办“糊涂案”呢?

  从已见光的材料看,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妥。我国的司法制度是:谁主张,谁举证,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女播音家属要求巨额赔偿,就需要举证女播音之死与副市长有因果关系。其家属认为,女播音之死是由于副市长的不法行为(殴打或辱骂)导致情绪激动,后不及时报120急救中心抢救、延误抢救时间而造成的。说实话,原告的主张取证很难。女播音与副市长二人之间的言行,很难取到直接证据,而后来的尸检结果也没有相应证据。反观副市长,其辩解看似诡辩,但没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副市长否认与女播音发生过性行为,而尸检结果也的确如此。至于二人当时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是否是引发疾病的诱因,谁能说得清?所以,法院判定原告缺乏充分证据当属情理之中。

  要控副市长有罪,并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就需要足够的证据去证明死因与副市长有关。笔者当然希望女播音的家属能够取得更扎实的证据,将责任人绳之以法,并使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希望、热情、愤恨都没有用,一切要靠证据。

  将副市长上升至罪虽很难,但并不代表不能够处罚副市长。女播音与副市长是情人关系,这从二人的几百条短信中可以读出来。女播音裸死副市长床本身就是一件很大的绯闻。不过,这件事有关部门已经做了。在事发后不久,有关部门就通过调查认定,副市长与女播音保持了一年多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撤销了副市长的党内外职务。

  对于女播音裸死副市长床事件,不要只看法院判决,还要与此前的组织处理联合起来看。只有全面地看待这件事,才不会轻易下“官官相护”的结论。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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