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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由不满到杀人的沉重拷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8:00 光明网
沈仰佑

  “四名少年雨夜杀死寻夫的女子,只是为了发泄对家长的不满”。(5月23日《扬州晚报》)读罢这条消息,顿感十分震惊。少年麻木到杀死无辜的地步,确实令人深省!

  家长与子女的关系紧张到如此程度,恐怕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家长。子女对家长不满,不外乎源于对他们要求太苛刻、教育方式不恰当,以及某些癖好不能满足之类。本来,家长教育孩子天经地义,“子不教,父之过”嘛,但这种教育应该是理智的、科学的,同时也

是艺术的,否则,诚如鲁迅先生所说:“倘不加判断,一味从严,也可以冤死了好弟子。”(《致萧军、萧红》)而今一些家长“望子成龙”心切(这并不错),恨铁不成钢,动辄居高临下,大摆家长威风,稍不如意便横眉瞪眼,呵斥不断,甚至棍棒相加,根本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这能不引起孩子的不满吗?其实,家长与孩子,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在心理上互相沟通。因此,对孩子严格要求的同时,不妨多一些体贴和宽容,给他们以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以消除隔阂,增进了解,避免矛盾激化。

  孩子由不满到杀人,是自私心理极端扭曲的必然结果,也是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严重缺失的反映。现在一些学校和家长十分关注的是“升学率”,是学生的成绩和名次,至于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往往是不大过问的。学校抓“智育”并没有错,但不是素质教育的全部。要孩子成才,首先要教他们成人。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学校、家庭、社会如何来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困境,帮助他们克服种种心理障碍,刻不容缓!不仅如此,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和育人能力的同时,还要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孩子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辨是非,遵纪守法,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上述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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