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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职工为离婚伙同他人监守自盗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9:09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5月29日电(记者朱薇)为了支付给妻子的离婚费,重庆垫江县一银行职工竟铤而走险将储户15万余元的存款骗取。这名监守自盗的银行职员日前被垫江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

  2005年5月期间,唐波与妻子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纠纷而闹离婚,但其妻子要求给付人民币10万元。唐波利用其身为银行一分理处柜员的工作之便,窃取了储户存款资料后,

伙同其同乡刘岗,利用假身份证骗取储户的存款。2005年6月11日,由刘岗冒充储户到唐波所在的分理处申请挂失,并由唐波办理了挂失手续。同年6月22日,刘岗持挂失手续分4次将储户的定期存款人民币15万余元取出交给唐波。唐波分给刘岗赃款1万元后,将其余的14万余元据为己有。案发后,唐波已退赃款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判决如下:唐波属国有事业单位职工,系国家工作人员,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刘岗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时责令唐波退赔给银行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5万余元,责令刘岗退赔给银行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1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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