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杀打工妹 被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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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0:47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漳州市龙文区一农民奸杀打工妹,近日被漳州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 漳州市中级法院查称,陈高慢,1982年6月出生,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农民。去年3月23日晚,陈高慢与朋友到大排档喝酒,回家途经他出租的房子时,发现打工妹杨某(23岁)独自一人在房内休息,即敲门进去。 杨某见房东到来,就招呼陈高慢坐下。陈高慢乘着酒兴,从桌上拿起菜刀砍伤杨某小腿,强行发生关系。陈高慢准备逃离时,脚被杨某抓住。陈高慢怕罪行败露,就持菜刀连砍杨某数刀,致杨某倒地死亡。 通讯员 真坚 彭满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