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将划定禁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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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1:34 江南时报 |
据法制晚报报道卫生部官员5月29日表示,今后,在餐厅、幼儿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吸烟,可能要负法律责任。29日上午,卫生部公布了2006年“控烟与肺癌防治”报告。同时表示,将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 据调查,因肺癌死亡的患者中,87%是由吸烟(包括被动吸烟)引起的。青少年吸烟 问题严重,且被动吸烟率高,而戒烟成功的比率非常低。资料显示,中国目前每年约有100万人因与吸烟有关的各种疾病死亡。预计,2020年将达到200万人。卫生部表示,依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对公共场所禁烟加以补充和完善,重新报请国务院审议。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保护人们在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公共交通工具和室内工作场所中避免接触烟草烟雾。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 “特别是幼儿园、儿童游乐园,还有校园、餐厅等等封闭的公共场所应该优先考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表示,作为将参与法规制定修改的部门之一,建议将以上场所统统纳入禁烟范围。 此外,卫生部还将定期制定烟草危害控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戒烟产品等;建立烟草使用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制度;定期检测人群中烟草流行和被动吸烟情况,客观评价烟草控制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