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被撞女婿代签赔偿协议 丈母出院闹纠纷(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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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2:32 青岛新闻网 | ||
拿着这份协议,周女士觉得吃亏了岳母被他人撞倒,摔成骨折。在手术过程中,女婿与撞人者签下了治疗费用双方一人一半的处理协议。昨天,市民周女士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她觉得女婿不能代表自己签协议,撞人者应该负担包括误工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岳母:再不赔偿法庭见 据周女士介绍,1月26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她在敦化路公交站点等车。当她正准备上车的时候,一位边打电话边急冲冲往前走的男子把她撞倒了。“当时我听到骨头咔嚓一声,疼得脸都绿了。”周女士说,约20分钟后她和撞人者胡某来到了附近的港口医院。经过检查,医生称周女士肘部骨折,需要接受手术治疗。当晚11时许,周女士被推出了手术室。目前,周女士在家静养,伤处仍未痊愈。 周女士说,在她接受手术时,自己的女婿王先生跟胡某签了一份协议,商定所有的医疗费用双方各负一半。“被撞伤的人是我,我女婿代签的协议不能算数。”周女士说,自己住院14天,再加上后期复查和治疗,共花去约6000元。“如果他再不给我个说法,我要把他告上法庭。”周女士觉得撞人者除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外,还应该赔偿她的相关损失。 女婿:我被那人忽悠了 “当时,我岳母在做手术,我只听胡某讲了遍事情经过。按照他的说法,我岳母也有一定责任。”周女士的女婿王先生说,当晚7时左右他来到医院,只能从胡某那里大概了解是事情的全过程。后来胡先生和王先生到派出所报案时,也只是胡先生讲述事发情况。 “等再回到医院,已经10点多了,我怕事情处理不完,就代表岳母和他签订了这个协议。”王先生说医院催交5000元住院押金,胡先生不愿意独自负担这笔费用。签订协议后胡先生交了2500元住院押金。“我坚决支持岳母把撞人者告上法庭。”王先生说当时撞人者告诉他岳母也有责任,他完全被那人忽悠了。 律师 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盛少华律师介绍说,按照《民法》的相关规定,岳母当时神智清醒,具备签订协议的能力,而这份协议并未经她本人同意,事后也未追认同意,所以不具备法律效力。 本报记者 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