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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潼关事件”保卫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2:49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近日,“潼关事件”沸沸扬扬。中央省市的联合调查组,着手调查此事,足见潼关变成外省货车司机的“鬼门关”事件的严重性。然而,陕西媒体的一些报道,不断为“潼关事件”涂脂抹粉。

  现在的问题,不是潼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和公安部门的执法是不是有规可依,而是这两个部门在依规执法过程中,究竟有没有滥用职权,违法乱纪。

  媒体的职责在于报道事实,报道真相。遗憾的是,引起全国关注的“潼关事件”,陕西的个别媒体,正在偏离提供事实的轨道,而在替陷入舆论困境的潼关县工商局和交警部门辩护。这一角色的转变,不能不说有些“微妙”。笔者解读《陕西日报》的一则消息,第一感觉是,这家省级媒体,在替潼关工商部门护短。说它是在护短,因为它转移了话题,避而不谈潼关工商局经检大队到底乱罚款没有,而是强调工商部门的执法的有据,以及自杀司机和此案无涉。然而,退一步说,即便自杀司机和潼关工商局的乱罚款没有关系,只要潼关工商局利用执法权对过路司机狮子口大开,动辄索要5000~20000元的罚款,则潼关变成“鬼门关”的报道就没有冤枉该工商局。媒体替其辩解,展开“保卫战”,其用意何在,不说也罢。

  面对执法部门的违法事实,本地媒体是以“保卫战”回击外地媒体的报道,还是客观报道事实,值得琢磨。

  (原载《光明日报》,作者: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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