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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备酒席收了彩礼准新郎变卦推婚期准新娘获赔“丢人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2:49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记者肖风伟通讯员张光辉崔瑞玲)结婚前夕,准新郎突然变卦要求推迟婚期。准新娘认为自己名誉受损,一气之下将准新郎起诉到法院。昨日,“违约”准新郎被判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

  今年30岁的任女士,家住荥阳市。2003年10月,她结识了郑州人申先生,之后,两人确定了婚姻关系,并商定在2004年4月24日举行婚礼。

  大喜日子定好后,任女士便通知了家人及亲朋好友,并为结婚购置了家具、准备了酒席,部分亲戚朋友还送来了贺礼。可让任女士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离结婚日期只有4天的时候,申先生突然来到她家,提出要推迟婚期。

  任女士和家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要求申先生给予精神赔偿。随后,申先生给任女士写了一个欠条,同意因推迟婚期赔偿任女士精神损失费1万元。

  今年4月10日,任女士手持申先生写的欠条,将申先生告到法院。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申先生没有客观理由而无故推迟婚期,使任女士的威信及名誉在亲戚朋友之间造成贬损,故任女士要求申先生赔偿其精神损失1万元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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