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犯李洪金领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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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本报讯备受关注的淮北市李洪金特大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一审公开宣判:以抢劫罪等5罪判处首犯李洪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魏家宝、黄鹏程、博永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6个月不等。 现年33岁的李洪金出生于淮北市,系无业游民。其余19名团伙成员中有8人受过刑事 处罚。年龄最大的43岁,最小的22岁。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洪金团伙在淮北市无恶不作,先后以入室抢劫、拦路抢劫和麻醉抢劫等方式,实施抢劫多起;因琐事以及承揽工程等原因,对村民、夜市摊主、出租车司机和建筑承包商等实施了多起故意伤害;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胁迫工人停工、要求供应建材等手段,勒索建筑商、货运出租车司机、农用车司机钱财;此外他们还有帮人行凶,致人死亡,且非法持有枪支等多宗犯罪事实。 宣判后,李洪金和魏家宝、黄鹏程、博永洪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司广群 本报记者 陈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