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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论摘编06053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3:08 舜网-济南日报

  公权跟私权的冲突

  是当下最重要的冲突

  法学家江平在《领导文萃》刊文说,利益冲突可分为三个层面:私权跟私权的冲突、公权跟公权的冲突、公权跟私权的冲突。他认为,私权跟私权的冲突不可怕,只要有一个

公正的法院就足以解决。公权跟公权的冲突后果很严重,但在中国这种冲突不可怕,因为有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只有公权跟私权的冲突才是当下中国最重要的冲突,最值得关注。

  江平认为,公权和私权的冲突是转型时期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跨进了市场经济时代,但距完全的市场经济还有一段距离,这就注定了一方面国家干预仍较广泛,一方面公民的权利意识又在不断增强。这种情况下,一旦公权越界,必然遭遇私权抵制。

  江平强调,要正确处理公权与私权的冲突,就必须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否则任何人无权剥夺或者限制。那么,法律是否完备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而相关法律规定往往不乏粗疏。比如什么是社会公共利益就颇为含混,不免给人以假社会公共利益的名义抢夺公共资源,侵犯私人财产的空间。准确界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就显得非常紧迫。必须把部门利益、小集团利益跟社会公共利益区别开。另外,对于受到公权侵害的老百姓,应该有救济渠道。

  改革领导体制的最大弊病

  《学习时报》刊登王勇兵的文章说,发展党内民主,需要改革领导与决策体制。文章说,领导与决策体制是党内最重要制度和权力运行机制的载体,权力过于集中是领导体制的最大弊病。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依法行政的加强,权力过于集中的程度有所减弱。但是,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一把手”集权问题。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的途径之一就是要正确处理“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和“全委会”的关系。中共十六大以来,地方组织在改革和完善领导体制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取消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试点。如2004年,湖北罗田县在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同时,取消了县委常委会。取消常委会,减少了领导层级和环节,避免了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决策,有利于发挥全委会的作用。二是取消县市区书记办公会试点。如2003年,成都市新都区取消了区委书记办公会;2005年8月,四川省委组织部发文要求逐步取消县市区书记办公会。三是实行票决制。十六大以来,对重要领导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逐步在地方党委推行,目前,票决制适用范围只限定在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票决制已是党内民主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运转需要两种机制

  据《科学时报》报道,曾任中央党校教授的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认为,对于在我们身边已不断发生的种种不良现象,不能一股脑说是改革搞坏了,解决问题不是靠回到计划经济。他说,一个社会要正常运转,需要两种机制,一种叫动力机制,一种叫平衡机制。任何社会都是如此,没有动力就不能前进,但是没有平衡这个社会就乱套。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比较注重平衡,但最大的问题是缺少动力、社会僵化。

  李忠杰认为,改革开放让整个社会的运行机制发生了一个大变化,通过搞市场经济来解决这个动力不足的问题,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了,因为物质利益是人的行为的最初驱动力。改革的结果应该说整体上活了,比过去僵化时要好多了。问题在于,这样一种物质利益相联系的动力是双重性的,简单地说它既可能产生善的结果,也可能产生恶的结果。今天社会生活当中,我们所不满意的所有的现象根子就在这里。

  如何解决问题,李忠杰认为要让社会已经焕发出来的活力继续发展,同时对这个活力要进一步加以规范。怎么规范?一是法制上的规范;再一个就要靠道德、良心,要有起码的荣辱之分。

  警惕“阶级斗争情结”后遗症

  李德顺在《北京日报》刊文说,近年来,在阶级和阶层问题上的学术争论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敏感。我认为这是由于这里掺加进了大量的感情成分、情绪化的因素,以及与那种“阶级斗争情结”的后遗症不无关系。过去的极“左”思潮给人造成了一种印象,好像马克思主义者就是阶级斗争的爱好者,马克思主义的特征就是爱好阶级斗争。这其实是对马克思主义,包括对《共产党宣言》的一种误解。马克思特别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阶级的一种过渡。因此,按照马克思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并不是特别爱好阶级斗争,或者想永远保持阶级斗争,这不是马克思主义。但是,后来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误用,导致了一种偏向,就是盲目地追逐和迷信阶级斗争,甚至人为地制造对立面。脱离实际地提倡“以阶级斗争为纲”,不加限制地主张“用阶级观点分析一切”,认为“阶级斗争要斗一千年一万年”,等等。这种因对马克思阶级理论片面理解而造成的偏激的“阶级斗争情结”,在我们过去的政治生活中影响很深,在一定程度上仍影响着我们今天对现实生活中某些问题的判断。

  劳动法规遭遇官商勾结屏障

  《中国青年报》报道说,在“全球化下的劳资关系和劳工标准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多名中外学者试图破解劳动者权利屡受侵犯的根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香港城市大学高级研究员李琪说,面对中国工人合法权益不断受到侵害的事实,人们往往指责立法不足或执法不严。但实际上,就调整个人的劳动关系来讲,不存在太多的立法不足。而如果将执法不严都归咎于劳动监察机构人手不足、监察不力,也有失公道。“执法不严关键在体制。目前在私营企业的外部已经形成了坚固的屏障,就像乌龟的壳一样。在一些地方政府推行的经济政策的扶植下,私营企业主获得了超过法律规定的特权,这些企业和社会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屏障。如果这个企业和政府的官员勾结在一起,这个屏障将更为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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