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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记重拳 挥向房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3:5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第一拳

  关键词:调整结构

  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一)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二)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

  第二拳

  关键词:税收调节

  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四)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五)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六)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七)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第三拳

  关键词:规模控制

  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八)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2006年各地房屋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以内。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第四拳

  关键词:整治炒房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九)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十)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第五拳

  关键词:解决房困

  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十一)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十二)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十三)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第六拳

  关键词:信息透明

  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十四)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十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新闻提纯·

  针对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为进一步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这一《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2005年以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本地细算·

  关键词:银行

  购买第二、三套房门槛提高

  (记者 刘畅)“这主要是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肯定会对按揭业务有一定影响。”昨日,成都几家银行房贷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认为。以均价4500元/平方米为例,如购买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为45万元,首付提高一成将意味着购房门槛抬高了4.5万元。

  成都银行:多套房首付实行“345”

  对市民来讲,大幅提高多套房屋的首付比例影响较大,这意味着购买第二、三套住房的门槛提高了。记者昨日对成都房贷市场进行调查后发现,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房贷部对申请贷款购买第一、二、三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分别为三成、四成、五成,在利率方面则没有任何区别,只要无逾期还贷30天以上的记录,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可实行下浮10%的优惠利率,贷款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优质客户贷款利率仍可实行下浮10%的优惠利率。据称由于个人信用数据库已开通,各家银行均可以方便地查询到借款人所购买的住房属于第几套,同时也对还贷记录一目了然。

  关键词:税收

  不足5年转手缴税这样算

  (记者 陈昌君)去年,个人对外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今年,该政策再次调整,将二手房转手时间延长到5年。据了解,个人出售房屋取得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营业税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适用税率为5%。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由于出售房屋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还需要按照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扣除房屋原值、合理费用以及缴纳的上述税费以后,就是个人出售房屋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

  以一套购买时价格为35万元、售出价为40万元的普通住房为例,如果购房者在5年内转手,房屋出售人需缴纳的税为:

  营业税为售房收入全额缴纳(成交金额的5%):40万元×5%=2万元;

  教育附加(营业税的3%):2万元×3%=0.06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的1%):2万元×1%=0.02万元;

  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成交金额的0.1%):40万元×0.1%=0.04万元;

  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的7%):2万元×7%=0.14万元;

  印花税(成交金额的0.05%):40万元×0.05%=0.02万元;

  土地增值税(目前成都按售房收入2%预征):40万元×2%=0.8万元;

  个人所得税(购房收入与售房收入差额完税后的20%):[(40万元-35万元)-各种已缴税收]×20%=0.184万元

  如果符合成都普通住房条件的5年后再转手,营业税以及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都予以全免,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和印花税必须全额缴纳。

  解读·房产新政

  8项“硬指标”调控房地产市场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在保持宏观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突出问题,适当加大了调节力度。与以往相比,此次出台的有关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等8项“硬指标”具有更强的强制性和操作性。

  近期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9月底前公布

  规定:各地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解读:我们身边到底有多少经济适用房可供选择?这是许多中低收入居民的疑问。今年9月底前,包括县城在内的全国各级城市将向社会公布当地住房建设规划,其中就包括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

  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七成以上

  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一些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应根据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解读:一方面是众多城市居民住房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却是大户型住房供应比重过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24个大中城市里,每套1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商品房面积的比重不到50%。这次,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项目总面积大大提高了。

  购房不足5年转让须交营业税

  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解读:目前,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为了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国家将对这一优惠政策进行调整。

  空置3年以上商品房不得作为贷款抵押物

  规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

  解读:商品房空置正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今年一季度,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3.8%;其中,空置商品住宅6983万平方米,增长19.7%。有了以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恐怕没那么容易了。

  个人住房90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仍然20%

  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意见》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了住房消费信贷政策,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解读:目前,个人房贷首付比例在20%至30%。与此同时,一些开发商公开宣传所谓“零首付”,而个别媒体也在大胆预测“五成按揭”。这回,国家给了一个明确说法: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过快增长,从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居住用地供应量七成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

  规定: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一是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二是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解读: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土地闲置2年将被收回使用权

  规定: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解读:国土资源部专项调查表明,我国土地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闲置、空闲、批而未供土地395.61万亩,相当于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占着厕所不拉屎的开发商,小心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各地城市年内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规定: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意见》同时要求各地,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年底前,各地都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

  解读:安得广厦千万间,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是解决这些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但是,目前我国廉租住房制度还不完善,有些地方甚至没有建立这一制度。 据新华社

  ·各方回应·

  房地产调控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

  《意见》将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多大影响?对购房老百姓带来哪些好处?记者第一时间连线国有商业银行、房地产界、学者等听取了各方面的反应。

  闲置土地将受严惩:严格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

  政策细则 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不得发放贷款;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国有商业银行一负责人:为抑制开发商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严格房地产信贷条件,切中了房地产开发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制定更加细化、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

  开发商·北京锦绣花园投资公司董事长沈大强: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了,有可能形成金融风险。不过,只要开发商能够对土地进行渐进式的开发,而不是长期闲置或倒卖土地,就应当认为是合理的。可采取公开土地保有量信息的方式,增加房地产市场透明度。

  开发商·北京泰盈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阎少华:关于防止土地闲置的规定,原来也有,但执行得不好。怎么执行好这个规定,值得政府认真考虑。

  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易宪容:政策能否执行,关键看执行力度。现在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商的信息检查忙不过来,一些政策无法落实。

  同奖惩挂钩:措施落实不到位将被通报批评

  政策细则: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

  房产咨询商·北京世联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正宇:房地产调控能否顺利进行,关键要看各级政府的执行力。

  北京一开发商:这两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房地产调控的政策,但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举个例子,有的开发商囤积了很多土地,却没受到处罚。

  学者·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陶冬:把房地产调控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很有新意。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离不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如何,是这次房地产调控政策能否收到效果的最关键因素。

  拭目以待:房价是涨是跌

  政策细则:稳定住房价格,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是此次政策的目标之一。

  房产咨询商·王正宇:至少要观望一段时间,而且各个城市情况不一样,要看各城市进一步出台的细则。

  开发商·沈大强:一些人买不起房、市场上又缺乏中小户型的问题将可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同时,对于盲目追求大面积住宅、消费过度的倾向,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重点发展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虽然在平抑房价上起到一定作用,但也不能盲目乐观。一定要防止户型面积降下来的同时,单价又上去了,出现小户型、高单价。目前,决定单价的关键因素是土地成本,如果土地成本难以控制,住房价格也将难以控制。

  开发商·阎少华:对市场影响不会太大,但房价是个很难说的东西,也不排除短期波动的可能,一些泡沫较多的城市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学者·陶冬:房价会停一停,但在目前国内资金充裕、利率较低的水平下,下一步走势还难以确定。 据新华社

  ·北京跟进·

  北京拟收回逾期未开发土地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9日表示,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北京市将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调控房地产市场,近期将实施无偿收回逾期未开发土地等五条措施。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维表示,北京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积极推进已供住宅项目进展。北京市近期将针对2004年已供地,但未拆迁、正拆迁、拆迁完成未开工项目进行督促,提出加快项目进展的要求。对愿意改为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项目的,采取延长一年期限,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优惠政策;对不积极推进进展、违反合同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经北京市政府同意,收回土地。北京市还将加大对已供地住宅项目中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理等措施。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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