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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丹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5:09 今日早报

  ●慈溪阁楼白骨案后续

  □通讯员 曾祥生 周宇锡

  本报驻宁波记者 黄淼君

  早报讯 在省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的慈溪“白骨谜案”,经宁波人民检察院审查,已于5月26日对被告人徐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宁波中院提起公诉。近日,宁波中院将开审此案。

  现年33岁的徐丹,曾是慈溪市教育局职员,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3月17日被捕。5月17日,她被移送到慈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次日,案子又被报送宁波人民检察院。

  公诉书称,早在10年前,即1996年12月18日晚12时许,徐丹的男友胡建明得悉徐丹将与他人结婚的消息后,赶至慈溪浒山街道群丰村童家自然村徐丹当时的住所。

  在二楼徐丹的卧室内,徐丹与胡建明发生争执。徐丹乘胡建明不备,将安眠药放入玻璃杯中,用开水溶解后让胡建明喝下。徐丹又趁胡建明药性发作昏睡之机,用电话线勒胡建明的颈部致其死亡。随后,她将胡建明的尸体藏匿于卧室床下。

  数日后,徐丹准备了斩肉斧等工具,在其卧室内将胡建明分尸,把尸骨装入编织袋后,与斩肉斧等物一起,藏匿于其住所的阁楼处,直至案发。

  检察机关认为,徐丹无视法律,为隐私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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