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立法划定公共禁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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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5: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据法制晚报道,卫生部官员昨(29)日表示,今后,在餐厅、幼儿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吸烟,可能要负法律责任。 卫生部昨日公布了2006年“控烟与肺癌防治”报告。同时表示,将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 目前,卫生部已着手开展无烟奥运的工作。保护人们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工作场所,特别是奥运会期间避免接触烟草烟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