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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期待揭开潼关事件的真相和本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6:00 光明网
陈名重

  陕西省潼关县工商局在高速公路上违规设卡高价罚款敛财事件,于5月22日曝光后,引起群情激愤,惊动国家高层,陕西省工商局迅即作出反应,宣布潼关县工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熊榜奇和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停职接受调查。陕西省纠风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24日赶赴潼关并向媒体宣布了初步调查结果,将此事件定性为“工商局个别人”所为、“没有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罚款票据虽有“多收少开”的问题存在但所收罚款14万元基本都上缴财政入库。(人民网5月25日)

  这种所谓“高度重视”和“严肃查处”,倒不如说是在抢时间、争速度,定下基调,为“大事化小”打下了一道道伏笔。

  陕西调查组认定从去年8月到今年3月潼关乱罚款的严重事件就多次发生了,如果不是陕西省有关部门早有所闻,怎么一天时间就有了“初步调查结果”?早在今年4月28日河南省商界在西安的商会和百名河南商户联名向陕西省有关部门举报这一事件,可一直没有动静,直到20多天后媒体曝光了,引起国家高层重视了,于是陕西省有关部门在一天之内就基本完成了“初步调查结果”。这种火箭式的工作神速,这种执政能力之高,终于在一定条件下迸发了出来,在当今实为罕见,不知以前的这种能力,这种办事速度又到哪里去了?

  陕西省调查组以超乎寻常的速度作出的“初步调查结果”令人生疑。事件当事人的工商副局长熊榜奇和经检大队长支忠民停职是令其“接受检查”的,怎么就能先入为主地将此案定性为“个别人”所为呢?即使工商局长和其它人都不知情,是这两人背着他们暗箱操作的,但这两个人一个是副局长,一个是经检大队长,他们代表的是一个国家单位在行使执法权,而且有公安警察持枪呜枪护航,而且罚款又都基本上缴了国库,这怎么能说是“个别人”呢?

  以支忠民为队长的经检大队在高速路上设卡拦截车辆的十八武艺和蛮横的不可一世,就不多说了。他们以检查商品质量为由大罚其款,却没有进行任何质量检查,动口就是要几万元的罚款,不但要罚货主,还要以车子载运假冒伪劣为由罚车主,“只要你每年交5000元,我就保你一年之内在潼关风雨无阻”,明明醉翁之意在敛财,明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可陕西省联合调查组的“初步调查结论”却是“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没有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即使是“办案程序”有错,也只是“没有严格依法”而已,但仍然在合法的范畴之内。这就把问题的性质搞得面目全非、是非颠倒了。

  在收缴巨额罚款问题上,按规定应由被罚款人交给银行,由银行出具罚款收据。可潼关县工商局却是直接收下巨额罚款不给收据,有的被罚者多次催要罚款收据,又大耍“多收少开”的手段。可调查组却将滥收的罚款额从数量上锁定在14万元,一天时间就调查得那么清楚了?而且又基本都上交给了国库,并无敛财之说。这样轻轻一抹就把闹得沸沸扬扬的潼关工商滥罚款的严重事件,抹得光溜溜平乎乎的了。还有对那位被罚款而造成倾家荡产的农民车主张建勋服毒自杀的事却只字不提,难道一点无关吗?

  尽管案件仍在调查中,国务院的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的联合督办组还在途中,而陕西的联合调查组先声夺人地定下基调,作出各方面的预设结果,不管会不会给国务院督办组深入调查全国人民关注的这起重大事件造成障碍,还很难说,但陕西方面的意图则是明摆着的。期待国务院督办组能够揭出这一事件的真相和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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