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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熟”之花易结苦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6: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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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方华

  历时两年多时间,“郭敬明涉嫌抄袭事件”终于尘埃落定。日前,北京市高院终审裁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女作家庄羽的小说《圈里圈外》。至此,一

桩文坛公案有了清晰的结论。

  2003年年底,对郭敬明涉嫌抄袭的诘问开始见诸网络。本来,看过这两本书的读者,只要细细比较,心中自然会有公断。不过,令人不解的是,不仅郭敬明本人拒绝承认抄袭,出版社也始终“呵护”旗下的这棵“摇钱树”,某些热捧郭的文坛大人物更是态度暧昧,而郭敬明的“粉丝”团则对庄羽本人、对质疑抄袭的舆论进行了激烈的反攻。一时间,抄袭者理直气壮,被损害者却委屈莫名。是法院的两次裁决,才最终澄清了事情的原貌,郭敬明不得不承认剽窃事实,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就在今年4月底,美国文坛也爆出了抄袭丑闻,一家出版社指控说,哈佛大学“天才少女”维斯瓦纳坦的当红小说《奥珀尔·梅赫塔的初吻、疯狂和人生》抄袭了另一名女作家的两部作品,几天后,“天才少女”就被迫承认了抄袭。哈佛少女与郭敬明年龄相仿,“蹿红”的经历也颇有几分相似,但抄袭事发之后,两者反应却如此迥异,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不知从何时开始,文艺领域开始出现一种“催熟”的浮躁风气,有些商业机构把新人当作“摇钱树”。商业机构的如饥似渴带动了年轻人的急功近利,在“出名要趁早”的心态下,不择手段、只问结果的“道德准则”被他们奉为圭臬。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批缺乏生活积累、明显缺乏艺术水准的作品,被包装为“天才之作”,并大张旗鼓地推向市场,学者和批评家们围着商业利益的指挥棒大声鼓噪……由于这种浮躁的操作模式严重违反了艺术创造规律,一时间,不但催生了郭敬明、花儿乐队的抄袭现象,更制造了子虚乌有的“天才作家蔡小飞”等文坛丑闻。在表面繁荣之下,人们看到的是准则失范,是某些年轻人心态的失衡,是商业利益对文化的侵害。

  从抄袭事件中应该吸取教训的恐怕不仅是郭敬明本人,还有围绕在郭周围、从“天才作家”的名声中得到利益的那些人和机构。整个社会更需要反思的是:我们到底应该以什么样的作品和机制引领青少年的成长?又应该对什么样的行为加以约束?

  正确的司法判决能正本清源,但我们不能总是依靠司法机关来做精神领域的引导。我们的出版机构、文艺领域的权威人士乃至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更应该辨别荣辱,激浊扬清,必要时,对相应单位要做出相应的处罚,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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