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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学校旁将严禁售香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6: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徐海星)明天是第19个“世界无烟日”,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控烟协会、市医药卫生科普协会、市爱卫办获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有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的具体标准。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普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个标准将对其他公共场所起到示范作用,将来禁烟的范围还要扩大”。不仅如此,广州正在推动卷烟零售点的重新布局:儿童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园及校园50米内禁止开设卷烟零售店。

  学校内任何人不准吸烟

  学校的“无烟标准”是,“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以及“学校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并有明确的奖惩办法”。其中,制度中应至少应当包括以下3条规定:一是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在校园内吸烟;二是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三是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三好学生”评选的一项指标。

  此外,学校还应当有司职负责学校控烟工作的专门领导和教师。在校园内须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向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教育活动并要做活动记录。宣传教育活动需要达到以下目标:100%的教师和90%以上的学生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癌症”这一科学知识。

  而“无烟医院”的评定亦有了相关的标准,据记者了解,具体包括“医院有控烟领导组织,有控烟规划、工作方案,有控烟制度和工作保障”。

  医院内室外设吸烟处

  其中,医院内工作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志。而医院职工、患者和家属及来访者等在室内工作场所一律不吸烟。在医院内室外设吸烟处。此外,医院职工吸烟者积极戒烟,吸烟率在原基础上逐渐下降。医院内小卖部、商店不出售香烟。

  此外,记者了解到,广州目前已经对广州卷烟零售点布局进行了调整,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出台了新规定:“儿童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园及校园50米内禁止开设卷烟零售店”。

  广州烟草管理部门也表示,平时烟草部门的稽查人员不仅仅检查零售点的证照情况,还要留意店主是否卖烟给未成年人。而此前的调研显示,广州居民总人口吸烟率达27.2%(在全国居中等水平),月均消费175元(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成年人吸烟率达34.1%(较全国总水平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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