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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纠纷谎报有人抢劫 拘5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6: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翔 通讯员姚俊南、胡敏)自身涉及小纠纷,却报称有人被抢劫。前天,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开汽车修理档的湖南籍男子周某因谎报案情,被白云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5月24日18时许,石井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110报警系统传来的警情:“一女子在石井凰岗某停车场对面的‘××汽配’路段被人抢包,且女子脸部被疑犯持刀划伤。”附近巡

逻民警当即前往处警。

  民警到现场找到报警人周某,但只看见周某与另几名男子在争吵,并没有见到报警中所称的受伤女子。经证实,该地点并不存在有一女子被人持刀抢劫的警情。民警将争吵双方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周某承认了自己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原来当天上午,司机徐某将自己的货车停在周某的档口维修,中午,徐某再次来到修理档时发现自己车上的2条新轮胎不翼而飞。徐某遂与当时在档口的周某之妻协商赔偿问题,但一直未有结果。至18时,周某来到档口知道此事后,拨打110谎称该地点有一女子被人抢包且受刀伤。

  周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而被处以上述处罚。警方提醒市民,拨打110求助时,应如实反映情况,谎报警情、案情的行为一经查明,警方将依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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