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违规用“人工脂肪”丰胸 赔1.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6: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违规用“人工脂肪”丰胸赔1.9万
国家药监局前日发出通告,叫停“奥美定”注射隆胸。

  上图:因隆胸手术引发的法律纠纷不断。郑州晚报/图本报讯(记者毕征 通讯员天法宣)失败的整形美容手术应全额退款!天河区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非三甲医院违规使用“人工脂肪”造成隆胸手术失败的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违规的某医学整形美容门诊部被判令赔偿1.9万元,另全额退回隆胸手术费用1.7万元。

  丰胸后胀痛发炎无奈又取掉

  今年36岁的徐小姐去年5月12日在广州天河区某医学整形美容门诊部接受隆胸手术。她到该门诊部进行了双侧乳房人工脂肪注射术,双侧乳房各注射200ml人工脂肪,花费1.7万余元。谁知,手术带给她的并不是完美的胸部,而是身体与精神的双重痛苦。术后,徐小姐就出现了诸多不良反应,包括胀痛不适及牵扯感,随后还出现明显硬块并发炎症。由于饱受困扰,2005年8月3日,徐小姐到一大医院进行了“双侧乳房注射物取出手术”, 据手术病历显示,术中见乳腺组织纤维化,有结节状肉芽增生,因部分胸肌受注射材料浸润,隆胸材料未能完全取出。在与整形美容门诊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徐小姐将其告上法庭,认为其使用的美容材料和诊疗方法存在严重缺陷,除要求退回17020元的手术费用外,还索赔各种损失8万余元。

  违规使用材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

  2006年1月,广州市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指出该整形门诊的诊疗过程尚属规范。但是,该整形门诊为患者做注射隆胸手术时,使用的是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材料(医方称“人工脂肪”)。而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产品只限在具有整形外科手术条件的“三甲”以上医院使用。而据查证,该整形门诊并不具备三甲资格。广州市医学会认定,虽然该门诊部的诊疗过程尚属规范,但手术中使用违规材料,而且对于违规使用的材料未能有足够的认识,这明显存在过失。同时,这次医疗过失行为已造成徐小姐双乳一定程度的损害,构成四级医疗事故。

  判赔1万元精神抚慰金

  法院认为,该门诊部在此次医疗事故中承担70%的责任,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9118.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此外,该次手术属于失败的手术,因此还应全额退还整形美容费1702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