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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财两万多元获刑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6: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俊 通讯员袁舒伊、谭芳)“少妇,29岁,事业有成,收入稳,……觅能留在广州帮我打理生意的诚实男。”看到这样的征婚广告,不少单身男子都会动心。其貌不扬的女青年刘贤导就通过冒充这些广告中的“富家妇”“富家女”,向应征者要这要那,两年多时间骗倒14人,骗财两万多元。日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刘贤导来自广东省佛冈县,今年26岁,初中文化。2000年,她开始在广州打工,2005年,她转到中山八路一家婚介所。

  在这些婚介所,她本身的职责是冒充征婚广告中的“富家女”“富家妇”等与应征者见面。婚介所收取中介费后,再给刘贤导提成,一般是10%。因为嫌提成太少来钱太慢,刘贤导干脆继续与这些应征者保持来往,然后以各种名目向他们要钱。时间长的应征者,与她来往了两年多。

  法院查明,从2002年下半年至2005年12月间,刘贤导利用征婚的方式,以“朱小红”、“张小盈”、“周小芳”、“朱婷婷”、“李小英”、“赖小盈”、等假名,假装与应征者谈恋爱,用各种借口多次诈骗14名应征者财物共约2万多元。这些应征者绝大多数都是打工仔,年纪最大的40出头,年纪最小的20多岁,大多数都是30来岁。

  刘贤导身高1.56米,长相也非常普通。为什么有的应征者会与她交往这么久?应征者黎某表示,双方认识之后,刘贤导常给他打电话;见面时,又鼓励他要勤奋工作。孙某则表示,“她要买衣服给零用钱什么的,作为男朋友,我自然要给。一百两百的,我没觉得她是在骗我。骗一个人,会骗这么长时间吗?”

  日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贤导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之后,她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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