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山东:无完税证明不办房产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7:1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济南5月29日电为堵塞房地产开发和房产交易中偷漏税的情况,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严格实行“先缴税、后办证”政策。

  山东省规定,房管部门要将商品房预售和销售、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备案等信息与财税部门共享,严格实行“先缴税、后办证”,将完税证明作为办理权属登记和房产过户、发放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要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