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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酒吧号码牌频频偷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7:49 今日早报

  “克隆”酒吧号码牌

  频频偷钱

  警方提醒这种“偷梁换柱法”须提防

  □通讯员 孔一文 本报驻宁波记者 黄淼君

  早报讯 宁波的李女士在某酒吧消费完后,取回寄存的手提包,发现钱包还在,但包内的钱却不翼而飞。昨天,涉嫌如此蹊跷盗窃案的姚某,已被东胜派出所抓获。

  寄存的包内钱不翼而飞

  上周末,李女士像往常一样,约朋友到位于江东区曙光路上的某音乐酒吧内消费,因为想玩得自如点,就把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寄存在吧台,并顺手把服务员递过来的号码牌绑在了手臂上。

  两个多小时后,感觉有点累的李女士,就到吧台取回手提包,打算回家。但等她取出钱包决定打车回家时,突然发现钱包内的钱已不翼而飞,令她感到蹊跷的是,包内别的东西却一点没少。

  气愤的李女士马上联想:是不是酒吧的内贼所为?当她回到酒吧讨公道时,酒吧服务员失口否认。李女士无奈报案。

  流窜窃贼手法比较高明

  东胜派出所民警接案后,迅速调查现场,排除酒吧人员作案嫌疑,并据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前晚,民警在酒吧蹲点,终于逮到手法高明的窃贼。

  作案的是一名35岁的丽水人姚某,中等身材,微胖。昨天,姚某交代了自己的盗窃行为。问她是如何盗窃的,她说:“来酒吧消费的人,常常把号码牌放在桌上,我就趁他们不注意时拿走号码牌,到吧台把包取出来,把钱拿走,再把包寄存回去,然后再把号码牌放回到消费者桌上。”

  但这个说法马上被李女士否认,因为当天,她是把号码牌绑在手臂上,不可能被拿走,谎言被揭破的姚某低下了头。原来,姚某已在许多地方流窜作案,她看到许多娱乐场所都使用制作简单的号码牌,就先到一个娱乐场所消费,拿走寄存的号码牌,然后在家里“克隆”一个一模一样的牌子,再到娱乐场所,用“克隆”的号码牌,取走别人寄存的包或钱。一些把贵重物品放在包内的消费者,就被她偷走了钱物。屡屡得手的她没想到,会在宁波被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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