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大贪”是职务犯罪新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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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7:55 潇湘晨报 |
本报讯记者日前电话采访了我国著名反腐专家李永忠,李永忠表示,小官成大贪,这是职务犯罪的一种新动向,必须加强防范。 李永忠表示,“小官”之所以能长成“巨贪”,绝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般说来,以下几类部门容易产生“小官大贪”现象: 一是与热门行业相关的行政部门。如县的国土资源局,尽管只是一个科级单位,但他们掌控的钱往往上亿,自然容易产生腐败。 二是政企职责不分的单位,如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等,看似公司,其实还行使一部分政府的行政权力,二者合一,权力更容易被滥用。 三是“官小权大”的部门。“小官巨贪”者,往往官职虽小,却大权独揽,再加上其周围宽松的作案环境,不费时日,“小官”便长成为“巨贪”。 李永忠说,要预防“小官大贪”现象,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衡。权力不分大小,职务不论高低,只要有权力的地方,就必须有完善的监督,只要有职务行使,就必须有相应的牵制。 邹爱华 王 岸 彭 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