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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平方米以上首付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7:5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甘小志)在市场的猜测和观望中,“国六条”细则终于出台。昨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运用了税收、信贷、土地、供应、市场、结构等多种方式调节房地产市场,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90平方米以上首付三成

  《意见》中最引人瞩目的一项规定是,从6月1日起,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从原先的20%%提高至30%%。但《意见》同时指出,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将执行首付款20%%的规定。

  业内认为,提高首付比例,在保护正常住房消费的同时打击投机行为,将对中小投机者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大户型和高档住房的需求。

  不满5年二手房交易全额征税

  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意见》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意见》同时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

  两年不动工收回土地使用权信贷宏观调控杠杆也打在了地产商身上。《意见》要求,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

  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今后将遭遇“寒流”。《意见》规定,对于这类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

  意见还规定,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抵押物。开发商拿到土地后,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将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90平方米以下占比须达七成

  意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并要求各地将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另外,针对目前个别城市出现的房地产供应结构扭曲的现象,意见更直接规定,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上述比例的,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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