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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定: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3天内必须开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0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孙晓胜、陈芳、苏晓洲)新华社5月18日、19日连续播发“新华视点”稿件《楼市虚假信息是如何制造出来的?》《楼市信息误导如何纠正》,对房地产开发商制造虚假信息、捂盘惜售,抬高房价的行为进行揭露。稿件反映的问题得到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北京市建委29日作出公开回应,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秩序,加强对交易市场的监管

力度。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后,三天内必须开盘销售。同时,对开发商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将进行严惩。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苗乐如表示,今后,对于已领取预售许可证或进行现房信息确认的项目,须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售楼处公布每栋楼开盘进度和拟售价格。开发企业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开盘,并按整栋对外销售。开发企业自留预售房屋,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销售;所有预售房屋须通过交易网网上认购,不得进行无证排号认购或私下签订认购协议。

  北京市建委规定,对开发企业虚假宣传、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违反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在交易网上对开发企业、销售单位、销售人员进行违规行为公示。情节严重的,将开发企业所售项目楼盘的所有未售房屋按每套房屋公布签约价格、签约条款,在交易网和媒体上公示,进行公开销售。同时按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在媒体公布。

  苗东如说,开发企业违反规定不按期整改或屡次违规,造成对购房者危害的,将对企业和经营管理者新的市场准入资格加以限制或禁止。同时北京市建委将与发展改革委、国土局、规划委、工商局、银行等一道,加强对违规企业项目立项、参与“招拍挂”、项目规划审批、广告发布及项目开发贷款等进行严格审查,依法联动处罚。

  ==== 北京市推调控新政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9日表示,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北京市将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调控房地产市场,近期将实施无偿收回逾期未开发土地等五条措施。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维表示,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积极推进已供住宅项目进展。北京市近期将针对2004年已供地,但未拆迁、正拆迁、拆迁完成未开工项目进行督促,提出加快项目进展的要求。对愿意改为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项目的,采取延长一年期限,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优惠政策;对不积极推进进展、违反合同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在查明情况的基础上,经北京市政府同意,收回土地。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今后开发企业存在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骗消费者争购等52种违规行为之一的,其项目的预售许可、抵押登记和网上签约手续将暂停办理。

  市建委公布的开发企业52种违规行为包括: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的;以内部认购、选号、协议等方式私下签订协议、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的;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或合同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等行为。

  ====== 开发商囤房不卖将受处罚 =====

  开发企业主要违规行为

  ●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或者预(销)售商品房

  ●未按预售许可内容预售商品房

  ●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

  ●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

  ●变相转让预售房屋,从中收取费用

  ●应按合同约定退房,但不按合同约定退还房价款

  ●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 新闻背景 ======

   北京市建委近两日将出台政策,对开发商不按时售房等行为进行规范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张学冬)针对一些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不按时进行房屋销售的行为,昨日,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处长沈洁表示,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北京市建委近两日内将出台相关的规范予以限制。

  北京市建委昨天下发通知,从即日起,市建委将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全面公示商品房房源销售信息,今后任意一个区县可售商品房项目名称、套数、面积市民都可以在网上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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