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名童工月罚五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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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17 南京晨报 |
晨报讯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为打击使用和介绍童工的违法行为,晨报从今天开始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联合开通维权热线86854577(下午1点至4点)、86590900,接受读者举报投诉。 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一直是劳动保障执法检查的重点。据执法部门反映,至今全市已累计查处几起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前不久,一家公司分别使用两名未满16周岁童工各3个月, 劳动执法人员发现后随即立案调查,并作出对企业以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决定。该企业不服处罚决定,申请听证。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于日前举行了公开听证,经过当事人双方举证、辩论后,听证主持人依法作出维持对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经济罚款的决定。企业听证后表示接受处罚。据介绍,从下个月开始,南京市将开展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执法检查。市劳动监察部门官员称,根据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俗称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其介绍就业。凡使用童工的,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用人单位未在限定时间内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标准处罚。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