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团伙卖赃也算盗窃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32 沈阳今报 |
今报讯(首席记者隋冠卓)“负责卖东西也算盗窃啊!”昨天,在盗窃团伙里负责销赃的何树杰听到判决后后悔不已。 2003年7月开始,来沈打工的常世林、何树杰和李成军(在逃)在一起密谋偷车。他们特意在南方购买了专门盗取轿车的工具,伺机作案。分工如下:由常世林和李成军负责偷车,由何树杰负责联系买家销售。从2003年7月到去年11月,三人共作案9起,盗窃轿车5辆 ,微型客车2辆,摩托车1辆,还有服装163件,案值43万余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常世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被告人何树杰事先通谋,事后代为联系销售窃得的财物,应以盗窃罪共犯论处,其行为亦构成盗窃罪,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