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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高速路执法交警录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32 沈阳今报

  湖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近期给各大队民警配备了录音笔,并要求对执法过程同步录音。

  录音笔使用范围被严格界定在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内,包括处理交通事故和查办治安、刑事案件等执法环节,实行一案一录,禁止超范围使用。

  湖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为了对高速交警路面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以及防止被处罚人员的不合理投诉。一位法律专家称,民警在录音时应事先告知对方。据《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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