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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住宅小区开店先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32 沈阳今报

  新华社电福州市日前规定,从6月1日起经营者在住宅小区内开店,可能影响业主的,工商部门将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听证,以确定是否核发营业执照。

  日前出台的《福州市工商局住宅小区工商注册登记听证暂行规则》规定,从6月1日起,福州市各级工商部门在受理小区控制范围内的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申请后,其经营活动涉及生产、加工、餐饮、娱乐等行业,可能直接对小区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或经营活动涉

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行业,可能直接损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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